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夏祥生使用的土地位于永丰镇西山居西山规划区,其四至:东至俞翠英屋,南至自墙、六米路,西至水沟,北至自墙、六米路.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97督清)字第补947号,用地面积98.91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98.91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