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黄泉水使用的土地位于永丰西山街,其四至:东至公用楼梯,南至自墙,西至自墙,北至自墙.土地使用证号为20020167,其中分摊面积21.8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19日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