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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广 丰 县 人 民 政 府
二零一零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前言 2
第二章 规划编制背景 5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9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2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3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 26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2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34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6
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 40
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 46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48
第十三章  附则 52
附表 53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政府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规划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广丰县土地资源,保证广丰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结合广丰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广丰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规划原则
(一)坚持依法编制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坚持上下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相互协调的原则;
(五)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五)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31号);
(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1号)
(八)《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
(九)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
(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
(十一)《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十二)上饶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三)《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十四)《广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条 规划编制任务
县级规划基本任务,是根据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和生态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具体任务包括:
1)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在土地利用政策、各业用地上的矛盾;
2)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
3)统筹协调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控指标,重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等的规模和范围;
5)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6)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7)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第六条 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期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规划范围为广丰县行政所辖16个镇3个街道办4个乡范围内的所有土地,面积为138548.25公顷。
第二章 规划编制背景
第七条 区域概况
广丰县土地总面积为138548.25公顷。截止到2005年底全县总人口为80.00万人,共辖16个镇,7个乡,村(居)委会218个,村(居)民小组3735个,集市贸易点 47个,各乡镇分别为永丰镇、霞峰镇、洋口镇、下溪镇、湖丰镇、五都镇、枧底镇、桐畈镇、壶峤镇、沙田镇、大南镇、毛村镇、横山镇、排山镇、吴村镇、泉波镇、塘墀乡、少阳乡、大石乡、社后乡、管村乡、嵩峰乡、岭底乡。
根据广府[2006]23号文件,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岭底乡撤乡设镇为铜钹山镇,管村乡与社后乡合并,新设立东阳乡,乡人民政府驻地后阳,撤消永丰镇、塘墀乡与洋口镇的五里社区居委会和霞峰镇的三官殿社区居委会一起分别设立永丰、丰溪、芦林三个街道办事处,至此,广丰县共辖3个街道办、16个镇和4个乡。
第八条 土地利用现状
广丰县土地总面积为138548.25公顷。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122344.96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31301.97公顷、996.59公顷、84602.68公顷、10.52公顷、5434.2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8626.1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117.26公顷、5089.13公顷、473.06公顷、106.94公顷、1705.58公顷、134.15公顷); 其他用地面积为7577.17公顷(其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1613.84公顷、5963.33公顷)。
土地利用特征主要有:一是土地结构类型多样,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二是土地利用现实多样化和综合化;三是其他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较小。
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全县耕地减少趋快,人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地矛盾增加;二是存量建设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小,潜力挖掘难度大;三是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各行业用地供需矛盾有待协调;四是土地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九条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一轮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8370.33公顷,2005年实际建设用地规模已达到8626.12公顷。
2、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1997年至2010年广丰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270.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408.67公顷。经统计,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023.9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面积623.23公顷。到2005年底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46.07公顷,而占用耕地指标超额214.56公顷。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上一轮规划中上饶市下达给广丰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为 27213.48公顷。目前全县落实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7213.48公顷。
4、耕地保有量控制执行情况
1996年广丰县耕地面积为31921.98公顷,上一轮规划下达给广丰县201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31752.35公顷,由于1997-2005年购买了折抵指标308.72公顷,因此耕地保有量调整为31443.63公顷。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2005年底耕地面积为31301.97顷,低于上一轮规划中确定的规划耕地保有量,未达到上一轮规划的要求。
5、土地整理、开发完成情况
上一轮规划上级下达到2010年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534.15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53.4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80.75公顷。1997-2005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净增加耕地605.78公顷,超过下达指标13.41%,其全部为通过土地开发增加的耕地。
6、生态退耕和灾毁引起耕地减少土地面积情况
上一轮规划上饶市下达给广丰县到2010年的生态退耕控制指标为2000.00公顷,1997-2003年实际生态退耕执行面积为2333.00公顷,生态退耕指标超标完成333.00公顷。
(二)规划实施的成效评价
上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一方面有效地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大,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规划为依据,以用途管制为手段,土地利用管理的力度大大加强。
2、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3、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4、规范土地市场,积极引进和合理使用市外、省内外和国内外的资金,促进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了土地资产价值。
5、增强了规划用地观念。
(三)上一轮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农田空间布局不合理,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受限制。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3、规划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耕地保护,未体现集约节约的思想。
4、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够,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5、基础研究、专题研究不够深入。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第十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着力形成集约型、集群型、开放型、内生型的经济形态,进一步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经济国际化程度,实现市场化、国际化与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互动并进。致力建设活力广丰、生态广丰、和谐广丰,为实现“把上饶建设成为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和快速发展地区”作出贡献。
预期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50.92亿元;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18.75亿元。
预期到2010年广丰县总人口达到83.44万人,城镇人口达到35.5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2.61%;2020年广丰县总人口达到92.36万人,城镇人口达到52.2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6.36%。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为总体目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使产业结构与用地结构日趋合理;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性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快速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总量调控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393.33公顷,确定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4040.00公顷。同时,在保持耕地数量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整理、兴修水利等措施,不断提高耕地的质量和生产能力。
2、园地、林地、牧草地保护目标
至2020年,园地、林地、牧草地预计分别为1233.33公顷、85600.00公顷、13.33公顷。
3、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82.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465.3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98.00公顷以内。
(二)增量调控目标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362.67公顷以内。
2、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数量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110.67公顷以内,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674.67公顷以内。
(三)集约节约用地目标
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规划期末土地效益和土地集约利用目标如下:
土地利用率由2005年94.53%提高至2020年95.24%。,土地产出率由2005年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526.24万元提高到2020年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3744.16万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51.06平方米以内,较2005年(57.73平方米)降低6.67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21.35平方米以内,较2005年(100.58平方米)增加20.77平方米。
(四)生态建设目标
到2020年,县城公共绿地总面积达239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56 平方米,新区开发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70%,综合利用率达7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80%,无害化处理率达80%;人均绿地面积8.40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
一、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二、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协调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五、合理安排其他各类用地。
第十四条 农用地调整
(一)耕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耕地面积31301.97公顷,规划至2010年耕地面积为28813.33公顷。2006-2010年间,耕地减少2585.30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调整为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分别为88.71公顷、790.44公顷、1505.01公顷,因建设占用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09.87公顷、20.00公顷、8.80公顷、0.80公顷、8.67公顷,因灾毁转为其他用地的面积为3.14公顷;2006-2010年间,耕地增加96.67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为耕地的面积为61.67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为耕地的面积为15.0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复垦为耕地4.12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增加的耕地面积为15.88公顷。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28393.33公顷。2006-2020年间,耕地面积减少3388.63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为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296.72公顷、865.12公顷、1539.67公顷,因建设占用转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345.53公顷、52.00公顷、17.87公顷、171.26公顷、1.33公顷、86.67公顷,因灾毁转为其他用地的面积为12.45公顷;2006-2020年间,耕地增加面积480.00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耕地的面积为106.67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为耕地为40.00公顷,因采矿用地和交通用地复垦为耕地的面积分别为28.35公顷、15.60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耕地面积为289.38公顷。
(二)园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园地的面积为995.59公顷,规划至2010年园地的面积为1080.00公顷。2006-2010年间,园地面积减少76.02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的面积为0.00公顷,因建设占用转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60.61公顷、1.00公顷、1.8公顷、10.21公顷、0.00公顷、2.40公顷,2006-2010年间,园地增加的面积为160.43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转为耕地的面积分别为88.71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为园地的面积为3.64公顷,因采矿用地复垦为园地的面积为12.06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园地的面积为56.02公顷。
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1233.33公顷。2006-2020年间,园地面积减少了252.61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的面积为0.00公顷,因建设用地占用转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54.20公顷、32.27公顷、4.25公顷、24.09公顷、0.80公顷、36.76公顷,因土地灾毁为其他用地的面积为0.24公顷;2006-2020年间园地面积增加了490.35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调整为园地的面积为296.7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为园地的面积为30.78公顷,因采矿用地复垦为园地的面为20.60公顷,其他用地开发为园地的面积为142.25公顷。
(三)林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林地为84602.68公顷,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为84993.33公顷。2006-2010年间,林地面积减少35.99公顷,因建设占用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23.86公顷、1.67公顷、1.40公顷、7.92公顷、0.20公顷、0.94公顷;2006-2010年园地面积增加了820.93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为林地的面积为790.44公顷,因农村居民点整理为林地的面积为1.04公顷,采矿用地复垦为林地的面积为9.45公顷,其他用地开发为林地的面积为20.00公顷。
2020年林地面积为85600.00公顷。2006-2020年间林地减少149.39公顷,因建设占用转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的面积分别为27.77公顷、20.15公顷、2.75公顷、15.61公顷、0.20公顷、81.71公顷、1.20公顷;2006-2020年间林地增加1146.71公顷,其中用农业结构调整耕地调整为林地的面积为865.1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为林地的面积为20.69公顷,采矿用地复垦为林地的面积为12.65公顷,其他用地开发为林地的面积为248.25公顷。
(四)牧草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牧草地的面积为10.52公顷,规划至2010年牧草地的面积为10.67公顷。2006-2010年间,牧草地面积减少了0.00公顷;2006-2010年间牧草地面积增加了0.15公顷,其中全部为其他用地开发共计0.15公顷。
规划至2020年牧草地的面积为13.33公顷。2006-2020年间,牧草地面积减少了0.00公顷;2006-2020年间牧草地面积增加了2.81公顷,其中全部为其他用地开发共计2.81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5434.20公顷。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7283.02公顷。2006-2010年间其他农用地减少61.67公顷,主要是其他农用地整理为耕地;2006-2010年间,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1910.49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1505.01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5.48公顷,其他用地开发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400.00公顷。
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5657.54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142.10公顷,其他农用地整理为耕地106.6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转为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9.16公顷、8.91公顷、0.38公顷、2.13公顷、14.86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2086.61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1539.67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20.00公顷,采矿用地复垦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18.11公顷,其他用地开发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为508.83公顷。
第十五条 建设用地调整
(一)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城镇建设用地为1117.26公顷,规划至201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378.27公顷。2006-2010年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减少8.0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转为交通用地的面积为8.02公顷;2006-2010年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69.03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转化为城镇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09.87公顷、60.61公顷、23.86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农村居民点转化为城镇用地的面积为38.36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的面积为36.33公顷。
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851.93公顷。2006-2020年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减少15.6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转为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的面积为15.26公顷、0.35公顷;2006-2020年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750.28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转化为城镇用地的面积分别为345.53公顷、154.20公顷、27.77公顷、9.16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农村居民点转化为城镇用地的面积为120.28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城镇建设用地的面积为93.33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089.13公顷,规划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025.33公顷。2006-2010年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97.12公顷,其中农居点转为耕地、园地、林地以及其他其他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5.00公顷、3.64公顷、1.04公顷、5.48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为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38.36公顷、0.83公顷、4.72公顷、28.05公顷;2006-2010年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增加33.34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转化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面积分别为20.00公顷、1.00公顷、1.67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面积为10.67公顷。
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4867.33公顷。2006-2020年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347.12公顷,其中农居点转为耕地、园地、林地以及其他其他用地的面积分别为40.00公顷、30.78公顷、20.67公顷、20.00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为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20.28公顷、0.84公顷、4.73公顷、109.80公顷;2006-2020年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增加125.33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转化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面积分别为52.00公顷、32.27公顷、20.15公顷、8.91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面积为12.00公顷。
(三)采矿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采矿用地为173.98公顷,规划至2010年采矿用地面积为146.32公顷。2006-2010年间,采矿用地面积减少43.09公顷,其中采矿用地复垦为园地、林地面积为12.06公顷、9.45公顷,转化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21.58公顷。2006-2010年间,采矿用地面积增加15.43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转化为采矿用地的面积分别为8.80公顷、1.80公顷、1.40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农村居民点转化为采矿用地的面积为0.83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采矿用地的面积为2.60公顷。
规划至2020年采矿用地面积为92.55公顷。2006-2020年间,采矿用地面积减少112.77公顷,其中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面积为28.35公顷、20.60公顷、12.65公顷、18.11公顷,转化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33.06公顷。2006-2020年间采矿用地面积增加31.34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转化为采矿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7.87公顷、4.25公顷、2.75公顷、0.38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农村居民点转化为采矿用地的面积为0.84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采矿用地的面积为5.25公顷。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405.95公顷,规划至201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493.40公顷。2006-2010年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增加87.45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转化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面积分别为49.87公顷、10.21公顷、7.92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农村居民点转化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用地的面积为4.72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面积为14.73公顷。
规划至202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653.52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47.57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转化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71.26公顷、24.09公顷、15.61公顷、2.13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农村居民点转化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面积为4.73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面积为29.75公顷。
(五)其他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其他建设用地为134.22公顷,规划至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35.55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00公顷;2006-2010年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33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转化为其他建设用地的面积分别为0.80公顷、0.00公顷、0.20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其他建设用地的面积为0.33公顷。
规划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38.89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00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4.67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转化为其他建设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33公顷、0.80公顷、0.20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其他建设用地的面积为2.33公顷。
(五)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广丰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为1705.58公顷,规划至201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787.12公顷。2006-2010年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少4.12公顷,主要是复垦为耕地,面积为4.12公顷;2006-2010年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85.66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转化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8.67公顷、2.40公顷、0.94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转化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为8.02公顷、28.05公顷、21.58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为16.00公顷。
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177.78公顷。2006-2020年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减少15.60公顷,主要因复垦为耕地的面积为15.60公顷;2006-2020年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487.80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转化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分别为86.67公顷、36.76公顷、81.71公顷、14.86公顷,因建设用地内部转化、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转化为交通用地的面积为15.61公顷、109.80公顷、33.06公顷,因其他用地开发为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为109.33公顷。
第十六条 其他用地调整
2005年其他用地面积为7577.17公顷,规划至201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7007.61公顷。2006-2010年间,其他用地增加3.14公顷,主要是耕地灾毁转为其他用地,面积为3.14公顷;2006-2010年间,其他用地面积减少572.7公顷,其中因其他用地开发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分别为15.88公顷、56.02公顷、20.00公顷、0.15公顷、400.00公顷,因建设占用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分别为36.33公顷、10.67公顷、2.60公顷、14.73公顷、0.33公顷、16.00公顷。
规划至2020年其他用地面积为6147.55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用地增加13.89公顷,其中因耕地、园地、林地灾毁转为其他用地的面积为12.45公顷、0.24公顷、1.20公顷;2006-2020年间,其他用地面积减少1443.51公顷,其中因其他用地开发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分别为289.38公顷、142.25公顷、248.25公顷、2.81公顷、508.83公顷,因建设占用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分别为93.33公顷、12.00公顷、5.25公顷、29.75公顷、2.33公顷、109.33公顷。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布局
规划布局主要方向是围绕广丰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合理用地,强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城乡发展用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用地。
(一)主要农用地布局
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规划期内全县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040.00公顷的目标,参照农用地分等成果,将等别较高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合理布局。将各乡(镇)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的农用地化为基本农田。大力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集约利用和综合生产能力。全县耕地主要分布在洋口、五都、桐畈、横山、东阳等乡(镇)。
2、园地布局
规划期间,果园主要分布在铜钹山镇、横山镇、湖丰镇、五都镇和洋口镇。
3、林地布局
规划期间,林地主要分布铜钹山镇、东阳、嵩峰、横山等乡(镇)。
(二)主要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在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主要依据广丰县的发展战略、广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相关规划,并综合考虑规划期内发展规划的要求。城镇用地主要分布永丰街道办、下溪镇、芦林街道办、洋口镇、五都镇、桐畈镇和丰溪街道办等乡(镇)。
2、工矿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合理安排工矿用地,重点保障工业用地。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芦林街道办、洋口镇、霞峰镇、湖丰镇、壶峤镇、丰溪街道办等乡(镇)。
3、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适度撤并自然村落,加快中心村建设,逐步形成既保护传统乡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加大整治空心村,支持新农村建设,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安排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地。
(三)构建土地生态安全格局
维护和强化核心生态网络体系,构建土地生态安全格局,以北侧良好的生态山体为背景,以集中绿地(公园)和区内水体结合,沟通江面与山体之间的带状绿地及地块内的绿地构成点、线、面的生态系统。
(四)中心城镇土地利用布局
广丰县中心城镇以行政村界为界线,规划面积为7562.57公顷。主要包括永丰街道办及下溪镇、洋口镇、霞峰镇、大石乡、丰溪街道办、芦林街道办行政区划范围内县城总体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根据中心城镇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城镇发展潜力的综合评估,“一河两岸,一心五片”的城市结构。即沿丰溪河以月兔广场为核心的老城区为城市主中心,城市以团状发展芦林工业园区组团、下溪新城组团、文教区组团、水南新城组团、塘墀组团五个组团片区。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2005年耕地面积为31301.97公顷,规划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813.33公顷,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393.33公顷。
通过布局优化,广丰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362.67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674.67公顷以内,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49.51%;
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的引导了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2006-2020年,广丰县安排耕地转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总面积为2701.51公顷,使农业生产用地安排更加合理;
通过水土流失治理,灾害性天气预防等措施,广丰县力争在2006-2020年规划期内将因灾毁减少耕地量控制在12.45公顷以内。
第十九条 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一)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广丰县2006-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预计为674.67公顷,在科学测算其他用地开发潜力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补充耕地289.38公顷;
(二) 大力加强耕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的整理力度,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结合上级下达给广丰县的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广丰县安排2006-2020年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146.67公顷。
(三) 积极开展废弃工矿用地的复垦
加快闭坑矿山、采煤塌陷、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整理、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结合上级下达给广丰县的建设用地挖潜任务,计划安排到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43.59公顷(包括废弃的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复垦)。
第二十条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一)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基本农田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优先将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的粮棉油、蔬菜、优势产业带和板块生产基地、具备改造潜力的中产田划为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在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不少于24040.00公顷。在确保上级下达规划目标基础上多划347.20公顷基本农田,主要解决规划期内不可预见的,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和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但是不计入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数。
(二)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依照法律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并报国务院批准。严禁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三)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管护
坚持在保护中建设,以建设促保护的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思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财政补贴制度,提高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产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广丰县积极响应国家和江西省的耕地管护政策,全力开展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农用地分等定级、耕地地力评价以及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工程,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
第二十二条  中心城镇用地
(一)中心城镇规划范围
广丰县中心城镇以行政村界为界线,规划面积为7562.57公顷。主要包括永丰街道办、芦林街道办及下溪镇、洋口镇、霞峰镇、大石乡、丰溪街道办、芦林街道办行政区划范围内县城总体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
(二)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
中心城镇农用地面积4755.71公顷,占中心城镇总面积的62.88%,其中耕地面积3074.27公顷,园地面积246.89公顷,林地面积1434.5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932. 24公顷,占中心城镇总面积的25.55%,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365.53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545.8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0.85公顷;其他用地面积874.72公顷,占中心城镇总面积的11.57%。
(三)中心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中心城镇概括起来为“一河两岸,一心五片”的城市结构。即沿丰溪河以月兔广场为核心的老城区为城市主中心,城市以团状发展芦林工业园区组团、下溪新城组团、文教区组团、水南新城组团、塘墀组团五个组团片区。
城市主中心:指以月兔广场为核心的老城区,兼具行政、文化、商业、金融中心职能。
芦林工业园区组团:主要发展工业,建成一流的工业园区。
下溪新城组团:主要发展物流、商贸结合部分行政办公职能。
文教区组团:集中建设寄宿制中学、职高、技校,城市的体育中心也在此布局。
水南新城组团:主要发展商住、仓储。
塘墀组团:主要发展商住、高级住宅区。
(四)中心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随着中心城区的发展,目前的城中村、独立工矿及中心城区规划内的农村居民点将纳入城市范围,转为城市用地。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35.24公顷,扣除对外交通面积52.01公顷后实际规模为2383.23公顷,中心城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03.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81.20公顷。
第二十三条 城镇工矿用地
按照 “一心、四片、三轴”县域发展新格局的思路,即县域中心城市——广丰城区是县域城镇群的焦点和依托,其它城镇则分别围绕各片区中心城镇呈梯次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长。强化城市意识,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和功能分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分明的城市发展新格局。
规划2006-2010年,广丰县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为328.00公顷,占用耕地168.54公顷;规划2006-2020年,广丰县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为903.33公顷,占用耕地534.66公顷。
第二十四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
乡村土地利用重点在于加强耕地保护,加强集区和中心村建设,在广丰县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指导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外,通过土地整理,将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村企业,向乡村建设用地区集中,将闲置不用的旧宅基地整理为农用地。控制乡村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抓好旧村与空心村的改造,提高乡村土地的集约度。有计划地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乡村建设搬迁。
规划2006-2010年,广丰县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3.33公顷,占用耕地20.00公顷;规划2006-2020年,广丰县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25.34公顷,占用耕地52.00公顷。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用地
根据广丰县“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的安排,广丰县规划期内可预见的重大交通项目主要为杭州至南昌至长沙客运专线、上饶至江山至丽水高速、干线公路改扩建干线。
规划2006-2010年,广丰县新增交通用地为14.00公顷,占用耕地0.67公顷;规划2006-2020年,广丰县新增交通用地为315.33公顷,占用耕地78.00公顷。
第二十六条 水利设施用地
依据广丰县经济发展格局、水利设施布局要求,根据广丰县“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的安排,广丰县在规划期内重大水利水运项目主要有河湖疏浚工程信江广丰段丰溪河治理、饶丰大型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规划2006-2010年安排新增水利水运用地为14.00公顷,占用耕地为8.00公顷;规划2006-2020年安排新增水利水运用地为14.00公顷,占用耕地为8.67公顷。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同时,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根据所划定的边界,将规划范围具体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管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对建设用地进行分区控制。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该区在空间上受到地形影响,呈现出沿河谷平原和交通干道分布的特点。该区面积为7465.33公顷,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永丰街办、芦林街道办、洋口镇、五都镇和铜钹山镇。
该区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该区在空间上呈现出和允许建设区相邻接的特点,主要分布在中心城镇。规划期内该区面积不突破1250.24公顷。该区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划入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农用地,在因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转为建设用地之前,按现状用途管护;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面积为128562.29公顷。该区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面积为1270.39公顷。该区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八条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根据广丰县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保护、改善、建造生态系统,保护和利用好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生产力,维护生物多样性,把广丰县建成一个经济持续发展、环境洁净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地区,建成全省的生态屏障,奠定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国生态环境的改善。
(一)农业生态建设
在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指导下,总结吸收各种农业生产方式的成功经验,按照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应用系统工程方法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体系。把粮食生产和各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种植业与林、牧、渔、副业,发展大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起来,运用传统农业的精华和现代科学技术,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的两个循环。
(二)林业生态建设
以广丰县城镇绿化、农田林网、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为“点”,以信江、丰溪河,上广、上二、广管、广玉、沪昆高速挂线等为线,以丘陵区、山区等为“面”,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全县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现森林资源在空间布局上的均衡、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综合效益。林业生态建设山地区主要包括铜钹山镇、嵩峰乡、东阳乡、横山镇关里部分,丘陵区为除山区以外的全部乡镇。
(三)城镇用地园林绿化与景观布局
广丰县依托靠山临水的自然地貌,建构以山水文化、园林城市为主题的景观框架体系,规划五个城市风貌区、二条滨河景观轴、三条道路景观轴线、五个重要景观节点和四个城市景观观景点。广丰县规划新建公园4处,街头绿地4处,中心游园1处,绿地广场1处,并改造原有竹航公园、儿童乐园,各级公园按各自的有效服务半径均匀分布。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二十九条 农地整理
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善排灌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组织实施各级土地整理重大工程。2006-2010年,农田整理面积为184.7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64.67公顷;2006-2020年,农田整理面积达到304.7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达到106.67公顷。
第三十条 建设用地整理
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循序渐进的要求,组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推进迁村并点、退宅还田。综合分析后备耕地资源的适应性、历年开发规模、资金投入可能性等因素,2006-2020年安排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为25.1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15.00公顷;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为111.4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40.00公顷。
近年来,随着广丰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建设用地需求量逐年递增,但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建设用地计划十分紧张,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三十一条 废弃地复垦
按照改善生态环境,优先用于农业,鼓励多用途利用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编制土地复垦规划,加快对尾砂库、采矿塌陷地、挖损压占土地、废弃砖窑用地、闭坑矿山等工矿废弃地的复垦。综合分析后备耕地资源的适应性、历年开发规模、资金投入可能性等因素,2006-2010年,规划土地复垦面积为25.6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4.12公顷;2006-2020年,规划土地复垦面积为95.3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43.95公顷。
第三十二条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适度开发宜耕宜农后备土地,有计划的推进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综合分析后备耕地资源的适宜性、历年用地规模、资金投入的可能性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等因素,2006-2010年,规划土地开发面积为492.0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15.58公顷;2006-2020年,规划土地开发面积为1191.5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289.38公顷。
第三十三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通过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查摸底和相关计算,确定规划期间广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规模为1212.74公顷,在各个乡镇均有分布,建新区规模为961.27公顷,主要分布在湖丰镇、五都镇、吴村镇和下溪镇。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第三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广丰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4387.2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24040.00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洋口镇、五都镇、吴村镇、泉波镇等乡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五条 一般农地区
本区土地面积7841.09公顷,主要分布于洋口镇、永丰街道办、吴村镇、排山镇等乡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三十六条 林业用地区
本区面积83198.94公顷,主要分布在铜钹山镇、东阳乡、嵩峰乡、横山镇等乡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它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三十七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下同)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面积为6719.28公顷,主要分布永丰街道办、下溪镇、芦林街道办、五都镇、壶桥镇、霞峰镇、洋口镇等乡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第三十八条 独立工矿用地区
该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域土地面积共746.07公顷,主要分布在洋口镇、霞峰镇、湖丰镇、壶峤镇等乡(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三十九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面积138.89公顷,主要分布在洋口镇、五都镇、排山镇、铜钹山镇和嵩峰乡等乡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四十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该区面积268.97公顷,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在丰溪河沿岸区域。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四十一条 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
该区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广丰县拥有铜钹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铜钹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该区面积为1001.42公顷。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全国五级规划体系的最基层,是整个规划的落脚点。根据广丰县各乡(镇)规划期间各行业用地需求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合安排分解各项土地利用指标。
第四十二条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乡镇土地利用重点在于加强耕地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中心村和集镇建设。另外,通过土地整理,将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村企业,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将闲置不用的旧宅基地整理为农用地。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抓好旧镇、旧村改造,空心村整治改造,提高乡镇土地的集约度。有计划地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乡村建设搬迁。
本次规划确定全县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62.6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74.67公顷(其中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390.67公顷,占用耕地198.00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28393.33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4040.00公顷,为了做好全县乡规划衔接,需要把相关指标分解到各个乡镇。
第四十三条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解思路
规划主要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等,指标分解的思路是:保障中心城镇发展;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的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保障近期用地需求;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节约与集约用地等。
第四十四条 主要规划指标的分解
(一)耕地保有量指标
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28813.33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8393.33公顷,主要分布在洋口镇、五都镇、吴村镇、泉波镇等乡镇。
永丰街道办2020年耕地面积为271.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0.00公顷。
芦林街道办2020年耕地面积为793.7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24.43公顷。
洋口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2404.9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91.93公顷。
嵩峰乡2020年耕地面积为1445.9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88.32公顷。
五都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2181.1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082.45公顷。
桐畈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912.9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67.39公顷。
铜钹山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966.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73.97公顷。
横山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395.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54.33公顷。
下溪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267.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06.51公顷。
壶峤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152.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41.68公顷。
湖丰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131.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97.52公顷。
吴村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520.9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84.88公顷。
沙田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273.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46.89公顷。
泉波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409.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45.55公顷。
少阳乡2020年耕地面积为805.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55.64公顷。
丰溪街道办2020年耕地面积为995.9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33.94公顷。
大石乡2020年耕地面积为1035.2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33.25公顷。
霞峰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017.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07.50公顷。
东阳乡2020年耕地面积为1146.6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25.48公顷。
排山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474.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28.27公顷。
枧底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691.5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83.99公顷。
毛村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084.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47.46公顷。
大南镇2020年耕地面积为1108.5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01.44公顷。
(二)新增建设用地及其占用耕地指标
2006-201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390.67公顷,新增占用耕地为198.00公顷;2006-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362.67公顷,新增占用耕地为674.67公顷。
永丰街道办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4.59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2.47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69.37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34.35公顷。
芦林街道办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32.1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66.95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369.0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82.71公顷。
洋口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6.07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8.14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64.94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32.15公顷。
嵩峰乡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3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18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0.67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0.23公顷。
五都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8.30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4.21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2.64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1.11公顷。
桐畈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9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49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5.68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7.76公顷。
铜钹山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8.99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4.55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68.9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34.12公顷。
横山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7.86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3.98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5.3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2.53公顷。
下溪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33.0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6.74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78.90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39.06公顷。
壶峤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33.0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6.74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06.3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52.64公顷。
湖丰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8.03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4.21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84.7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41.94公顷。
吴村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6.5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3.31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7.7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3.72公顷。
沙田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3.4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73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1.15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5.52公顷。
泉波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7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86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1.1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0.35公顷。
少阳乡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2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64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1.48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0.49公顷。
丰溪街道办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6.87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8.55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2.13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5.81公顷。
大石乡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2.8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6.49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1.1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5.31公顷。
霞峰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9.24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9.75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66.77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33.06公顷。
东阳乡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8.35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4.23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6.31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7.88公顷。
排山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90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99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8.98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4.35公顷。
枧底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3.2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63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0.64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5.27公顷。
毛村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30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 69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8.49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4.11公顷。
大南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38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2.32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20.62公顷,新增占用耕地面积为10.21公顷。
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
第四十五条  总量调控目标
(一)总量调控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813.33公顷,确定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24040.00公顷。同时,在保持耕地数量稳定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整理、兴修水利等措施,不断提高耕地的质量和生产能力。
2、园地、林地、牧草地保护目标
至2010年,园地、林地、牧草地预计分别为1080.00公顷、84993.33公顷、10.67公顷。
3、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规划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66.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043.3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18.00公顷以内。
第四十六条 增量调控目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90.67公顷以内。
(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数量
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310.00公顷以内,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98.00公顷以内。
第四十七条 集约节约用地目标
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规划近期土地效益和土地集约利用目标如下:
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规划期末土地效益和土地集约利用目标如下:
土地利用率由2005年94.53%提高至2010年94.94%。,土地产出率由2005年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526.24万元提高到2010年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1089.29万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56.75平方米以内,较2005年(57.73平方米)降低0.98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04.73平方米以内,较2005年(100.58平方米)增加4.15平方米。
第四十八条 生态建设目标
到2010年,县城公共绿地总面积达159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12 m2,新区开发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70%,综合利用率达7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80%,无害化处理率达80%;人均绿地面积8.30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四十九条 行政措施
(一)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各级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能付诸实施。
(二)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编制专项规划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形成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阶段性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规模,推进规划方案的有序实施,并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三)规范用地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把好建设用地规模审查关,引导各项建设按规划进行合理用地。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四)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实耕地的占补平衡
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划相当数据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五)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管理
 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六)提高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优化用地结构,引导并逐步实现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和公共设施的利用效益。
第五十条 经济措施
(一)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编制规划的技术措施
全面实现土地资源的有偿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地价来调节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根据土地利用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规划技术措施。
(二)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来源
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主渠道投入;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及土地开发和复垦;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
(三)制定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构,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村庄履行投入机制;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坚持“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村庄改造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实行现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鼓励现有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五十一条 法律措施
(一)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导地位,制定规划实施办法
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调控上的主导地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法制轨道,对未经批准违法用地者必须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编制相应的规划实施办法,以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加强土地执法力度
依法行政,强化土地执法,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国土管理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审批,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严禁违法用地。进行土地执法,尤其是土地规划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第五十二条 技术措施
(一)通过规划编制的创新,加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本次规划在编制过程中,通过以下几方面的措施来增加规划的弹性,以利于规划的实施。
1、建立城乡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在广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镇、村建设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扩展边界与规模边界可以重合;划定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的空间范围边界。
2、建立生态保护制度
在新增建设用地的安排上,为了确保生态用地,在用地上对历史遗留总量、自然形成、界址清晰、上级认可的河流、湖泊、山林等作为生态用地加以保留和保护。
(二)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规划数据库,加强规划实施的系统管理。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在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规划成果组成
本规划由基础资料、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件、表格等构成,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图件、表格的具体解释和阐述。
第五十四条 实施日期
本规划自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五条 规划实施和解释
本规划条款由广丰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广丰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规划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监督与管理解释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协助实施。

 
附表
表 1 广丰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0.00)
 指标 规划基期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类型
耕地保有量 31301.97 28813.33 28393.33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 24040.00 约束性
园地 995.59 1080.00 1233.33 预期性
林地 84602.68 84993.33 85600.00 预期性
牧草地 10.52 10.67 13.33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8626.12 8966.00 9782.00 预期性
城乡用地规模 6786.32 7043.33 7465.33 约束性
城镇工矿规模 1697.19 2018.00 2598.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 ---- 390.67 1362.67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 ---- 310.00 1110.67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 ---- 198.00 674.67 约束性
整理、开发补增耕地 ---- 96.67 480.00 约束性

 
表 2 广丰县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0.00)
地类 规划基期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38548.25 100.00% 138548.25 100.00% 138548.25 100.00% 0.00
农用地 耕地 31301.97 22.59% 28813.33 20.80% 28393.33 20.49% -2908.64
 园地 995.59 0.72% 1080 0.78% 1233.33 0.89% 237.74
 林地 84602.68 61.06% 85387.62 61.63% 85600.00 61.78% 997.32
 牧草地 10.52 0.01% 10.67 0.01% 13.33 0.01% 2.81
 其他农用地 5434.20 3.92% 7283.02 5.26% 7378.71 5.33% 1944.51
 农用地合计 122344.96 88.30% 122574.64 88.48% 122618.70 88.50% 273.74
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1117.26 0.81% 1378.27 0.99% 1851.93 1.34% 734.67
 农村居民点用地 5089.13 3.67% 5025.33 3.63% 4867.34 3.51% -221.79
 采矿用地 173.98 0.34% 146.32 0.11% 92.55 0.07% -81.4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05.95 0.08% 493.40 0.36% 653.52  0.47% 247.57
 交通水利用地 1705.58 1.23% 1787.12 1.29% 2177.78 1.57% 472.20
 其他建设用地 134.22 0.10% 135.55 0.10% 138.89 0.10% 4.67
 建设用地合计 8626.12 6.23% 8966.00 6.47% 9782.00 7.06% 1155.94
其他用地 水域 1613.84 1.16% 1613.84 1.16% 1613.84 1.16% 0.00
 自然保留地 5963.33 4.30% 5393.77 3.89% 4533.70 3.27% -1429.62
 其他用地合计 7577.17 5.47% 7007.61 5.06% 6147.55 4.44% -1429.62

 
表 3 广丰县土地利用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0.00)
行政单位 合计 基本农田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村建
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
用地区 风景旅
游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林业
用地区
合计 124301.87 24387.20 7841.09 6719.28 746.06 138.89 268.99 1001.42 83198.94
永丰街道办 1025.56 0.00 388.90 149.14 7.61 2.24 3.27  474.40
芦林街道办 2950.08 640.21 334.22 615.67 48.46 10.23 12.74  1288.55
洋口镇 5552.30 1907.71 638.24 889.76 82.61 6.92 46.08  1980.98
嵩峰乡 7812.88 1204.10 113.22 175.90 4.54 15.09 5.18 161.70 6133.15
五都镇 5955.39 2098.23 100.76 540.20 61.04 11.81 25.37  3117.98
桐畈镇 5762.52 1583.17 261.04 341.11 12.76 6.91 21.16  3536.37
铜钹山镇 31160.99 889.75 283.84 167.48 10.32 6.12 29.73 764.82 29008.93
横山镇 6642.68 1070.11 778.44 276.37 35.87 5.95 15.14  4460.80
下溪镇 3102.15 1122.29 236.68 333.17 42.68 6.32 0.54  1360.47
壶峤镇 4287.38 957.46 315.55 226.54 106.96 5.02 9.05  2666.80
湖丰镇 2964.96 1013.30 224.07 215.72 86.72 4.70 19.66  1400.79
吴村镇 5348.91 1300.66 181.34 311.35 37.01 6.83 1.27  3510.45
沙田镇 3853.93 1162.67 90.43 192.22 19.99 4.08 22.73  2361.81
泉波镇 5018.36 1278.53 101.08 239.98 18.15 5.15 10.90  3364.57
少阳乡 1828.70 771.42 100.10 187.58 15.40 3.84 0.07  750.29
丰溪街道办 2220.06 649.72 436.91 399.62 6.61 7.18 22.98  697.04
大石乡 2343.96 949.03 101.84 265.53 10.65 5.03 0.18  1011.70
霞峰镇 2088.21 923.28 406.56 270.30 58.56 5.87 2.36  421.28
东阳乡 8581.56 941.26 598.67 175.51 16.70 3.83 1.39  6844.20
排山镇 5273.84 1344.05 106.30 228.58 22.56 4.96 6.67  3560.72
枧底镇 2743.57 599.77 318.84 130.39 13.95 2.72 10.82  1667.08
毛村镇 3365.06 963.24 80.33 172.31 4.95 3.42 1.62  2139.19
大南镇 4418.82 1017.22 1643.75 214.85 21.96 4.67 0.08 74.90 1441.39
 
表 4广丰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0.00)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增加
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其他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灾毁 其他  
规划
近期 31301.97 96.67 76.67 4.12 15.88 0.00 2585.30 198.00 3.14 2384.16 -2488.63 28813.33
规划期 31301.97 480.00 146.67 43.95 289.38 0.00 3388.63 674.67 12.45 2701.51 -2908.63 28393.33
年均
增减 — 32.00 9.78 2.93 19.29 0.00 225.91 44.98 0.83 180.10 -193.91 —
            

表 5 广丰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0.00)
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备注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工业 收费站南侧片区 新建 2006—2010 70.00 70.00 34.23  芦林工业区 
 建材市场、物流中心 新建 2006—2008 16.00 16.00 7.82  下溪镇大坪、西溪、大阳亭村 
 三胜帽业 新建 2006—2008 18.00 18.00 8.80  芦林工业区 
 天广科技 新建 2006—2008 19.00 19.00 9.29  芦林工业区 
 黑滑石基地 新建 2010-2012 250.00 100.00 60.00 壶峤镇、湖丰镇 
 霞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新建 2010-2020 133.33 133.33 85.02 霞峰镇、芦林街道办 
交通 杭州至南昌至长沙客运专线 新建 2006-2020 28.27 28.27 13.82  大南镇、湖丰镇、壶峤镇 
 上饶至江山至丽水高速 新建 2006-2020 273.33 273.33 164.00 东阳乡、毛村镇、泉波镇等 
 改扩建干线 续建 2006-2020 13.59 13.59 6.65  全县 
 裕丰大道延伸 续建 2006-2008 5.00 5.00 2.45  永丰街道办、东关居 
        
 广管绕城公路 新建 2006-2008 30.00 30.00 14.67  芦林、永丰、下溪、吴村 
        
 320国道改建一级公路 续建 2008-2009 1.20 1.20 0.59  湖丰镇 
 广管线改建6+500-34+100一级公路 续建 2010-2012 60.00 60.00 29.34  永丰 、吴村、 排山、 东阳 
 五都--十都改建二级公路 续建 2012-2014 5.00 5.00 2.45  五都、 泉波、 毛村 、嵩丰 
 中环路 新建 2015-2016 15.00 15.00 7.34  芦林 、永丰、 大石、下溪、排山、霞峰、丰溪、吴村 
 石山大桥 新建 2008-2009 0.13 0.13 0.13  湖丰镇 
 裕丰大桥 新建 2009-2010 0.13 0.13 0.13  丰溪 、大石 
 和尚渡大桥 新建 2009-2011 0.19 0.19 0.19  洋口镇战畈村 
 黄泥洲大桥 新建 2007-2008 0.10 0.10 0.10  五都镇六都村 
 二上线(五都-芦林)改建 续建 2009-2011 6.00 6.00 2.93  丰溪、大石、
五都 
水利 信江广丰段丰溪河治理 新建 2006—2010 6.00 6.00 1.00 全县 
 河湖疏浚工程 新建 2006—2020 14.24 14.24 2.86  全县 
 饶丰大型灌区 新建 2006—2010 3.00 3.00 6.96  全县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2006—2010 2.00 2.00 1.23  全县 
旅游 铜钹山原始森林生态旅游开发 新建 2006—2010 10.00 10.00 1.00  铜钹山镇 
 嵩峰六石岩 新建 2006-2020 5.00 5.00 0.00  嵩峰乡 
 排山天柱岩 新建 2006-2020 5.00 5.00 0.00  排山镇 
能源 中投新能源日产12000支锂聚合物电芯 新建 2010-2020 33.33 33.33 16.11 洋口镇 

 

 


表 6 规划期内选址不确定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拟建位置 备注
军坛—高阳公路 广丰县 
七星—高山公路 广丰县 
秦峰—广丰311连接线 壶峤镇、下溪镇 
广丰大道 广丰县 
养村山公园 永丰街道办 规模约20.00公顷
竹航山公园 永丰街道办 规模约33.33公顷
河滨公园 永丰街道办 规模约18.67公顷
竹航山人防隧道 永丰街道办、芦林街道办 
竹航山大道 永丰街道办、芦林街道办 
基层业务用房项目 广丰县 
消防二中队建设项目 广丰县 
湖丰铁路物流园 湖丰镇 
下溪物流中心 下溪镇 
职业教育园 下溪镇 
广中搬迁项目 下溪镇 
文化艺术中心 下溪镇 
市民中心 下溪镇 规模约26.67公顷
供水工程及自来水输水干管项目 广丰县各乡镇 
部分乡镇新建变电站项目 广丰县部分乡镇 
福丰化工二期项目 壶峤镇 
撤渡改桥项目 广丰县部分乡镇 
中心城区道路网 中心城镇 


 
表 7广丰县各乡(镇)规划近期主要控制指标表(2006-2010年)
单位:公顷(0.00)
乡(镇)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保有量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广丰县 24040.00 28813.33 8966.00 7043.33 2018 390.67 310.00 198.00 96.67
永丰街道办 0.00 275.77 139.74 116.15 74.29 24.59 19.52 12.47 
芦林街道办 624.43 805.48 590.29 517.58 264.90 132.11 104.83 66.95 
洋口镇 1891.93 2440.51 1083.82 968.31 198.72 16.07 12.75 8.14 10.45
嵩峰乡 1188.32 1467.37 232.89 177.54 48.07 4.30 3.41 2.18 
五都镇 2082.45 2213.45 762.09 596.73 150.63 8.30 6.59 4.21 5.72
桐畈镇 1567.39 1941.23 432.64 353.51 90.20 4.92 3.91 2.49 13.47
铜钹山镇 873.97 981.05 717.06 174.30 42.22 8.99 7.13 4.55 
横山镇 1054.33 1416.55 483.56 306.83 80.64 7.86 6.24 3.98 1.02
下溪镇 1106.51 1286.27 391.06 340.20 108.49 25.33 20.10 12.84 
壶峤镇 941.68 1169.41 341.17 281.24 92.02 33.02 26.20 16.74 5.81
湖丰镇 997.52 1147.95 341.57 261.06 83.74 28.03 22.24 14.21 0.93
吴村镇 1284.88 1543.48 424.63 345.49 88.09 6.52 5.18 3.31 
沙田镇 1146.89 1292.17 228.93 208.65 52.90 3.41 2.71 1.73 9.81
泉波镇 1262.75 1430.15 315.90 257.16 63.65 5.71 4.53 2.89 9.54
少阳乡 755.64 913.91 208.32 196.90 50.81 5.21 4.14 2.64 2.19
丰溪街道办 633.94 817.75 435.39 378.19 113.17 16.87 13.39 8.55 11.19
大石乡 933.25 1050.56 285.10 261.94 76.30 12.81 10.17 6.49 7.65
霞峰镇 907.50 1032.76 353.91 311.68 89.07 19.24 15.27 9.75 7.54
东阳乡 925.48 1163.58 238.04 190.15 47.48 8.35 6.63 4.23 
排山镇 1328.27 1496.15 300.62 250.76 63.52 5.90 4.68 2.99 1.81
枧底镇 583.99 701.80 155.72 139.99 35.73 3.22 2.56 1.63 
毛村镇 947.46 1101.02 229.13 173.92 44.24 5.30 4.21 2.69 9.54
大南镇 1001.44 1124.97 274.40 235.03 59.11 4.58 3.63 2.32 
表 8 广丰县各乡(镇)规划目标年主要控制指标表(2006-2020年)
      单位:公顷、(0.00)
乡(镇)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保有量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广丰县 24040.00 28393.33 9782.00 7465.33 2598.00 1362.67 1110.67 674.67 480.00
永丰街道办 0.00 271.75 183.35  156.75  131.64  69.37  56.54  34.35  
芦林街道办 624.43 793.74 784.43  664.13  496.63  369.02  300.78  182.71  
洋口镇 1891.93 2404.93 1111.46  972.37  206.01  64.94  52.93  32.15  51.87
嵩峰乡 1188.32 1445.98 248.50  180.44  49.87  20.67  16.84  10.23  
五都镇 2082.45 2181.18 795.63  601.24  155.61  42.64  34.75  21.11  28.40
桐畈镇 1567.39 1912.93 433.61  353.86  93.97  15.68  12.78  7.76  66.88
铜钹山镇 873.97 966.75 775.56  177.80  44.27  68.91  56.16  34.12  
横山镇 1054.33 1395.90 497.16  312.24  90.21  25.31  20.63  12.53  5.06
下溪镇 1106.51 1267.52 438.44  375.85  159.64  78.90  64.31  39.06  
壶峤镇 941.68 1152.37 406.93  333.50  147.07  106.32  86.65  52.64  28.86
湖丰镇 997.52 1131.22 386.61  302.44  128.53  84.72  69.05  41.94  4.64
吴村镇 1284.88 1520.98 441.02  348.37  90.20  27.72  22.59  13.72  
沙田镇 1146.89 1273.33 232.96  212.21  53.39  11.15  9.09  5.52  48.73
泉波镇 1262.75 1409.30 348.41  258.13  64.57  41.11  33.50  20.35  47.37
少阳乡 755.64 900.58 222.54  202.97  55.44  21.18  17.26  10.49  10.86
丰溪街道办 633.94 805.83 469.95  406.23  153.58  52.13  42.49  25.81  55.54
大石乡 933.25 1035.24 322.16  276.18  100.71  51.11  41.66  25.31  37.99
霞峰镇 907.50 1017.71 386.48  328.86  118.29  66.77  54.42  33.06  37.43
东阳乡 925.48 1146.62 282.03  192.21  49.05  56.31  45.89  27.88  
排山镇 1328.27 1474.34 316.66  251.14  64.95  28.98  23.62  14.35  9.00
枧底镇 583.99 691.57 160.63  144.34  37.55  10.64  8.67  5.27  
毛村镇 947.46 1084.97 251.51  177.26  47.29  28.49  23.22  14.11  47.37
大南镇 1001.44 1108.57 285.98  236.81  59.53  20.62  16.81  10.21  
 
表 9 广丰县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0.00)
行政单位 上轮规划
保护指标 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面积 调出面积 新一轮规划保护指标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广丰县总计 27213.48 27213.48 236.34  0.87% -3409.81  12.53% 24040.00
永丰街道办 235.32 235.32     -235.32  0.86% 0.00
芦林街道办 819.99 819.99     -195.56  0.72% 624.43
洋口镇 2197.64 2197.64     -305.71  1.12% 1891.93
嵩峰乡 1074.53 1074.53 113.79  0.42%   0.00% 1188.32
五都镇 2106.83 2106.83     -24.38  0.09% 2082.45
桐畈镇 1457.12 1457.12 110.27  0.41%     1567.39
铜钹山镇 987.62 987.62     -113.65  0.42% 873.97
横山镇 1335.11 1335.11     -280.78  1.03% 1054.33
下溪镇 1274.91 1274.91     -168.40  0.62% 1106.51
壶峤镇 1124.16 1124.16     -182.48  0.67% 941.68
湖丰镇 1149.43 1149.43     -151.91  0.56% 997.52
吴村镇 1575.08 1575.08     -290.20  1.07% 1284.88
沙田镇 1262.84 1262.84     -115.95  0.43% 1146.89
泉波镇 1265.7 1265.7     -2.95  0.01% 1262.75
少阳乡 755.09 755.09 0.55  0.002%     755.64
丰溪街道办 929.27 929.27     -295.33  1.09% 633.94
大石乡 1009.63 1009.63     -76.38  0.28% 933.25
霞峰镇 1196.82 1196.82     -289.32  1.06% 907.50
东阳乡 1290.53 1290.53     -365.05  1.34% 925.48
排山镇 1355.24 1355.24     -26.97  0.10% 1328.27
枧底镇 741.64 741.64     -157.65  0.58% 583.99
毛村镇 935.73 935.73 11.73  0.04%     947.46
大南镇 1133.25 1133.25     -131.81  0.48% 1001.44

 

2010-07-13  浏览次数: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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