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广丰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网!
│站点首页│ │局工作日志│ │组织机构│ │业务公告│ │政策法规│ │信访专栏│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今天是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夏凤娥使用的土地位于永丰街道商城新潭路56号,其四至:东与王忠坚共墙,南至自墙,西至自墙,北至自墙.土地使用证号为广国用96出字第14-15号,其中建筑占地88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3月10日

2010-03-10  浏览次数:107      
[ 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制作维护: 江西省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E-mail: huiyu1232005@126.com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FlashPlayer6 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