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刘冬英使用的土地位于永丰镇北门村老桥头,其四至:东至吴兴荣屋,南至十二米路,西至通道,北至通道。土地使用证号为:广土国用(2005)字第25-0343号,面积88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