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万国英使用的土地位于永丰镇商城居西桥,其四至:东至自墙、路,南与万慧娟共墙,西至自墙、小溪,北至程国荣共脚自墙.土地使用证号为广国用97督清字第补1483号,面积50.24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