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祝建华使用的土地位于永丰镇西山居山岩小区,其四至:东至自墙,南至自道、沈志凌屋,西至自墙.北至刘德英共脚自墙。土地使用证号为:广国用(98)字第100号,面积220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逾期不申请异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