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俞志录使用的土地位于五都镇西湖居牌坊底129号,其四至:东与叶厥法共墙,南至自墙,西至自墙,北至通道.土地使用证号为20033041,其中建筑占地101.84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13日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