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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广丰县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 

    郑秋云使用的土地位于永丰镇北门村中阳队,其四至:东至自墙,南与张洁星共基础,西至自墙,北至自墙.土地使用证号为广土国用(申)第990215号,面积29.9平方米,现予注销。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准予补发证书,特此公告.

 

广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0419日

2010-04-29  浏览次数: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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