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日前,从江西省广丰县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县壶峤镇壶峤居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并报县国土部门批准,将位于311挂线旁明家山一宗面积为1.1亩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中轩加油站以110100元的成交价款取得该宗地使用权。
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最近,该县国土资源局就壶峤镇壶峤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利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批准后由地籍股确权直接登记给村(居)。二是登记给村(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限定转让对象为本村村民的前提下,由乡(镇)、村(居)出具意见,经批准后,可以投放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严格按程序公开、公开、公正进行交易。三是今后如有类似的情况可参照执行,并逐步加以完善和规范。 (刘根云 汤宗兴)